是否贪污成庭审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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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1: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原省公路局征稽科科长方秀文贪污受贿案(本报5月22日曾作报道),昨天上午8时30分在合肥市中院二审。此前,包河区法院一审以方秀文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追缴违法所得15.8万元。 庭上,被告人、被告辩护人和公诉人对一审中方秀文犯受贿罪的事实和定性都没有异议,而对被告人是否犯有贪污罪,围绕一审中方秀文与苏立文从合肥益民印刷厂虚开印刷费
被告代理人认为,方秀文是在上司周保锋的指使下套取12万元,又将12万元还于单位使用的,方秀文作为征稽科科长,如没有顶头上司的指使并从中协调,不可能拿到那么多钱。所以无论从事实上、情理上还是逻辑上,被告人都不可能是这12万元公款的贪污者。庭上,方秀文对自己在归案之日主动承认的贪污12万元公款的事实进行了否认。他说,当时之所以那么说完全是为了保周保锋,因为十多年来周对自己一直照顾有加。而公诉方则认为虽然被告人诉说了种种不可能的理由但没有一条能够有力证明12万元公款不是自己贪污的。 因案件本身的复杂性,11时1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王红梅 吴功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