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金色”十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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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3:43 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21日讯(记者 鞠鹏通讯员李月明)记者今天从市科技局获悉,今后我市的各级财政每年将从科技三项费用新增支出预算中安排适当的资金,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 按照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我市被认定的高新企业、高新产品和科技孵化器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各级财政每年
按照《意见》,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范围主要是:国家、省正式批准的我市各类园区,各类企业孵化器,在我市辖区内注册并在当地纳税的企业和生产的产品,符合认定条件的,均可申报济南市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此外,《意见》还对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条件和检查考核制度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