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代表市委常委作出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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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6: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2日电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委、市政府昨天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出席并讲话。 陈良宇代表上海市委常委集体作出承诺:在对一把手“四项要求”基础上,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上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一定履行好市委常委集体已作出
一、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而且要批评教育,并告诉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 二、凡是给市委常委送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并记录在案; 三、凡是打着市委常委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牟利的,请各单位一概予以拒绝,并严肃批评,同时告诉市委常委本人; 四、市委常委会一班人要带头遵纪守法,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同时,要严肃制止以市委领导亲友名义办事的行为,严防和打击冒充领导同志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 陈良宇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求真务实,坚持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切实抓紧做好,落到实处。对贪污受贿的腐败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震慑力、扩大教育面,同时防止炒作。要继续保持查案力度,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决不允许在党内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不论什么案件、不管牵涉到哪一级干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打招呼、批条子,阻挠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规、依据法律办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