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未批准任何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烟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7: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近日,国内外一些媒体刊载了有关“英美烟草集团公司已在北京获得中国中央政府及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将与其在香港注册的合作伙伴中国东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立一家年生产量为1000亿支新的卷烟厂”的报道,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应。为此,新华社记者21日采访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他表示: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国外烟草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办烟厂。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据新华网记者刘羊旸报道,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对各类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必须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对烟草类国营贸易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也必须由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因此,鉴于烟草生产的特殊性,凡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新建任何形式的卷烟厂都是我国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他还说,针对我国卷烟市场总量基本饱和、卷烟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实际状况,国务院在1993年就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兴办新烟厂、包括合资烟厂”。近十几年来,我国烟草行业在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烟草企业组织结构战略性调整,对生产能力落后、经济效益差的小烟厂积极实施关闭和淘汰,目前全国卷烟生产企业已由原来的185家减少到80余家。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未批准建设新的卷烟厂、包括新建合资卷烟厂。

  据介绍,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20多年来,中国烟草已经与世界一百多家烟草同行建立友好合作和贸易关系,在烟叶、卷烟、烟草机械、烟用材料等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责编:肖芬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