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禁发六种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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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7:45 北京青年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等6种药品信息,以加强对互联网宣传药品的监管力度。 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等6种药品信息。网站应当有两名以
据了解,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首先应当从药监部门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证书编号。网站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也必须经过药监部门审批,不按规定注明相关审批文号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