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特大烟花爆炸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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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8: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石家庄7月22日消息(记者徐江帆)7月21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辛集7·28特大烟花爆炸事故责任人刘运田等6人被判刑,一批人员受到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石家庄市政府被责成做出深刻检查。 2003年7月28日,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人失踪、1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6.49万元。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这一事故的结案通知。国家和河北省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认为,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是合伙企业,工人在高温天气条件下,违规在厂内空地上晾晒礼花弹及药物,致使弹药自燃、爆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工厂内部管理混乱,安全机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严重违规生产;所在地王口镇、辛集市及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对这个厂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不严格,监管不到位;辛集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郭西烟花爆竹厂厂长杨义兴,因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副厂长刘运田、耿建伟、副厂长兼郭西村党支部书记贾根才、专职安检员杨恒波、梁维建,已分别被司法机关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6年;王口镇驻厂安检员胡藏根已被司法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有关部门对爆炸事故的其他责任人做了严肃处理。王口镇副镇长兼镇纪委副书记王志涛受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镇长李铜锁受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刘建辉、党委委员于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口镇派出所所长孙计仓受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辛集市副市长张书凯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辛集市市长张连钢、石家庄市公安局危爆物品管理处副处长武勇进、石家庄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刘国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另外,辛集市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批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河北省政府责成石家庄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