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人多交保费有违公平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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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11 东南快报 | |||||||||
目前湖南所有的寿险公司在核保时,都要参照投保人的“体格指数”,被定为“肥胖者”将多交保费,保险公司可能加收额外保费20%。(7月21日《东方新报》) 保险公司在按照“正常人”体质和身体状况核算保费后,单纯考虑到公司利润而对易生病人群实行提高保费措施,对那些不易生病的群体并未考虑降低保费,显然有欠公允。这难道不算获取“超额”利润吗?
如果保险公司对不同人群实行差别保费标准的话,就必须更进一步划分投保人的类型,至少应将投保人划分为易患病人群、正常人和不易患病人群三大类,而不应是现在的易患病人群——“胖子”和正常人。很明显,保险公司目前仅单纯对保持公司利润有利的人群实行差别对待,只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因此,在笔者看来,保险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是垄断思维和单向思维的集中表现,损害了投保人利益。(来源:山东李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