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烟花爆炸市长等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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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13 东南快报 | |||||||||
记者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2003年7月28日,造成35人死亡、103人受伤的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特大爆炸事故一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政府有关负责人日前受到严肃处理。该厂厂长杨义兴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副厂长刘运田、耿建伟等分别被司法机关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开除党籍;专职安全检查员梁维建、杨恒波也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包括王口镇党委书记、镇长、辛集市市长等人在内的18名相关责任人也都受到了不同的党纪和政纪处分。同时石家庄市政府也被责成向河北省政府作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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