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龄童被开出“12岁以下禁服”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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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2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医院:《药典》并无“禁服”记载此药可服 本报讯(记者马芸)年仅6岁的女孩小曹去医院看病,然而医院开给她的处方药却标明是“12岁以下禁服”。幸父母亲及时发现,小曹没有服药。而记者却从医院了解到,该“禁服药”可服用。
小曹19日上午在父母亲的陪同下前往长宁区中心医院看病,一家人按照医生开的处方单,去医院药房领了药回家。当晚,小曹准备服药时,父亲却发现一瓶名为“替尼津”的药品使用说明的注意事项后明显标注着:12周岁以下儿童禁服! 记者就此向长宁区中心医院了解情况,院方通过电脑记录查到小曹的就诊记录。对于为何会开“替尼津”给小曹,主任药师刘医生向记者解释道,小曹患的是厌氧菌感染,“替尼津”是对症的首选药物,而根据最新的《药典》,其中并没有记载该药物不适宜12岁以下儿童。至于药瓶上标注的“12岁以下禁服”字样,刘医生解释说这是商品说明书的一种商业意义,而医院开药完全根据《药典》的规定。 刘医生强调,医院依据《药典》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以及用法用量针对性的开处方药,“替尼津”对一个6岁的孩子按每天两粒不会超过规定剂量,因此小曹可以放心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