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首恶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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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2 深圳商报 | |||||||||
一年内拐卖11名儿童 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首恶许美盛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熊娟)震惊深圳的“9·09”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昨天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这一拐卖儿童团伙的首恶分子许美盛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主犯陈钦松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3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至6年,并处罚金。 “9·09”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报曾对此案的侦破作详细报道。今年4月9日,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这伙作恶多端之徒被悉数押上法庭受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许美盛以指示其子(另作处理)与其他儿童玩耍,然后诱骗其离开的手法,分别11次从深圳市金稻田路华润超市、草埔、布心等地拐骗儿童到广东潮阳市金玉镇柳岗六房桥头顶一巷同案犯陈钦松家中,经陈钦松及团伙其他成员邱惠科、周映城、吴早桃等介绍卖到汕头、潮阳、揭阳等地,从中非法获利,共得赃款12万余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熊娟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