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内心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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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8 沈阳今报 | |||||||||
伍里川河南省濮阳县柳屯镇变月工资制为日薪制,即出勤一天有一天的工资及误餐补助,缺勤、脱岗、旷工一天,扣除一天的工资及误餐补助,并根据每人现工资额计算出日工资额。据报道,该镇出台日薪制是为了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改变人浮于事的局面,“半年来,数十名干部主动接受处罚,200余名干部已在内心接受并认可了这种制度。”(7月21日《大河报》)
一项制度得到认可,大概是内心的认可最“值钱”,也最有说服力,可问题是,制度的出台者,也就是政府领导,是如何知道“200余名干部已在内心接受这种制度”的呢?我倒以为,“内心接受”应当是干部职工戴“紧箍”戴怕了,被罚、扣怕了的真实写照,并不是干部职工真实意思表达。 鉴别一项制度是否深孚人意,一个关键的视角便是它是否合理。 笔者认为,日薪制并不合理。首先,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打上引号的“日薪制”只是一种处罚制度的变相说法———做得好才有应得的当日工资,做得不好就没有,这种只罚不奖的制度只会让人忌惮,而无激励作用。 其次,如真的实行日薪制,浪费财务、管理的人力物力不说,并不符合劳动价值的一般规律。即使想进行工资制度的改革,那也需要较长时期的论证和酝酿,且乡级政府似乎是没有这种“改革权”的。 再次,柳屯镇政府在“日薪制”之外还要辅之以不定期查岗制度,专门处罚那些工作时间下棋、干私活的人员,由此可见,“日薪制”本身并没有能力解决人浮于事的状况,那么,要这等作用不大、有故意耸人听闻之嫌的“日薪制”又有何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