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大中背景事件湖南省常德市纪委原书记彭晋镛、娄底市纪委原书记罗子光的“倒下”,引起政坛“地震”,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反思一个问题:谁来监督“监督机构”?
官员中出现了腐败现象,我们认为这是缺乏监督所致,于是设立了监督机构;可现在监督机构也爆出了腐败问题,这回怎么办?再设立另一套机构来监督“监督机构”吗?无论
如何,我们都会发现,就像雨天戴的帽,无论戴了多少顶,总有一顶在上面被雨打湿。我们短期内不可能杜绝腐败,但一定要致力于减少腐败。设立监督机构的初衷就是减少腐败,而不是冲着杜绝腐败而去的,作为反腐的一种手段,它并不是惟一的,因此它的失效或效果不佳并不会令人绝望,此路不通,我们还有别的路可走,纪检不行,利用司法或别的手段,也同样可以达到政府廉洁的目的。为什么一定要从监督“监督机构”这条路去想?穿鞋是为了保护脚,可鞋出了问题,不是要去想如何在鞋的外面再穿一双鞋,而是要考虑将鞋修补好,让它确实发挥鞋的作用,或干脆就另换一双。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去监督“监督机构”,而是考虑如何将监督机构的体制修补好,让它确实发挥起监督的作用。至于是补鞋还是换鞋,不能仅从彭、罗两案就得出结论,如果这只是作为个案出现,那么这与监督机制无关,纪委也会出贪官,在纪委官员位置上坐的是人不是神,是人他就会有腐败的可能;但如果这种腐败已演变成一种普遍的现象,那就肯定是机制的问题了。如果非要找另一个“谁”来监督“监督机构”不可,会发现那是吃力而不讨好的,起初为政府官员找监督者,结果这监督者不行,若为“不行”的监督者再找一个监督者,很有可能也是同样的不行。两位“纪委书记”的落马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意义,不过是在其他高官的腐败记录上再添一笔而已,人们所担心的是:我们到底有没有足够的诚意构筑一道反腐防火墙?是的话,一切皆有办法;否的话,那再多的监督也没用。欢迎您为今报今言专栏提供700字以内稿件邮箱:syjbzw@vip.soh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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