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行国企经营者年薪制 经营有方年薪可超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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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4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景芳实习生丁宁)今后,辽宁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的薪水将与经营业绩密切相连,经营有方者不仅年薪可达50万元,有特殊贡献的还可以得到新创税后利润的10%以内的增发奖励工资。这是记者21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的。 据悉,日前辽宁出台《关于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规定(试行)》,提出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力推行经营者年薪制。全省每年选择一批国有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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