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出台第一份“家庭政策” 承认同性恋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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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1:11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台湾当局对于“家庭”的定义将有所修正,修正中,“家庭”不仅包括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核心家庭、或小家庭等类型的传统家庭,还将开放包含单亲家庭、单身家庭、外籍配偶家庭、甚至同性恋家庭等的多元家庭。
根据“内政部”初步完成的“家庭政策”草案,家庭政策目标包括有:保障家庭经济安全;增进性别平等;支持家庭照顾能力,分担家庭照顾责任;预防并协助家庭解决家庭成员的问题;促进社会包容等。制定原则包括:尊重多元家庭价值;辅助家庭内与家庭间的弱势者;公平照顾家庭成员的福祉;平衡家庭照顾与就业;促进家庭的整合等。 具体的做法,在尊重多元家庭价值方面,草案特别说明现代社会变迁快速,家庭型态已呈多元变化,基于尊重多元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应对文化、性别、种族、身分予以平等对待,不宜歧视,因此,包括单身家庭、未成年者、单亲家庭、未婚生子家庭、同性恋家庭、外籍配偶家庭等多元型态的家庭,都应予以尊重。 在保障家庭经济安全方面,在政策内容亦明文政府部门应检讨税制,在综合所得税的扣除额、免税额等范围内,针对家庭扶养、教育等方面作全盘考量,协助家庭的经济安全获得确保,支持家庭正常运作。 在提供预防、协助家庭解决家庭成员问题方面,则明文应建立社区式家庭支持服务中心,提供家庭婚姻、照顾、谘商等服务,落实性别平权的原则、预防家庭暴力等;此外,亦建立“离婚家事协商机制”,保障配偶分居、离婚时处理财产、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能和谐落幕、保障青少年权益。 而“内政部”完成的“家庭政策”草案初稿,将送“行政院”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讨论,经“行政院”通过后确认。全案如获通过,将是台湾第一份家庭政策。(潇凝)来源:中国台湾网【编辑:刘怡】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