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将受严厉打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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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1:33 燕赵晚报 | |||||||||
我市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 本报讯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各级务必强化责任,深化整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大力规范从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事故。
我市目前共有12家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8家,这些企业在生产条件、仓储条件、安全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视,特别是去年辛集“7·28”爆炸事故后,多次就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石家庄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近日即可正式颁布实施。 这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工、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任务有:对现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建立完善企业基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季节性厂点。在企业自查整改基础上,做好恢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活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重点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据悉,即将出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原经许可批准,资格、证照齐全的生产企业,必须进行各类人员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证照不全的非法企业,不得进行改、扩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予以取缔和关闭。今后我市不再对新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审批。“7·28”以前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扩建项目但未开工建设的,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施工。市安监局举报电话,7852561,7852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