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首次颁布 注册资本30万以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6: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2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颁布了中国首个《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8月1号起开始施行。 据央视国际报道,这个规定要求,一个音像出版单位中取得国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编辑人数不得少于10人;注册资本必须在30万元以上;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也不得低于200平方米。
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