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半小时》:安泰集团凭什么强占良田 (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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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0:02 东方网 | |||||||||||||||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非法占地事件。不久前,山西省介休市义安村的一些观众给《经济半小时》栏目打来电话,告诉我们,他们村有388.4亩农田被一家公司强行占用了。这些观众还给我们寄来了一盘他们自己在去年春天拍摄的录像带。这盘录像带里,记录了一年前农民的农田是怎么被侵占的。 在录像带上记者看到,在位于山西省介休市义安村的村西头,总共有388、4亩,地里长满了小麦。麦子已经有半尺多高了。这块地属于义安村“双千亩全固定喷灌区”。农田里还有完好的喷灌设施。 但在村民记录的画面上,记者也看到装运沙石的大卡车正在庄稼地里肆意地行驶,卡车上装满了垃圾和渣土。车辆停下之后,车上的三个人开始把车上的渣土推到麦地里。山西省介休市义安村村民说,“小麦都这么高了,用车子拉了,烂砖头,灰渣,矸石都全埋了,都是好地,都是产麦的。” 好好的麦地里,为什么倒上垃圾呢?村民们介绍,这些人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庄稼地毁掉,变成荒地,最后再堂而皇之地占有这块农田。 强行毁田,强占耕地,明目张胆违法的到底是谁呢?村民介绍,干出这一切的,是山西省介休市的头号纳税大户,号称焦炭大王的安泰集团。2003年3月,村民们没能阻止住工人毁坏麦地的行为,义安村211户村民的388、4亩良田就这样,在隆隆的卡车声中,被安泰集团强行占用了。而就在村民们强烈的反对声中,这块有着良好灌溉设施的耕地建上了火电厂和水泥厂的厂房,铺设了工厂的管道。 现在距离拍摄刚才这些画面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了,被强占的这些土地回到农民的手上了吗?这起恶劣的占地事件目前最新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些疑问。《经济半小时》的记者王立平赶到了山西的介休市进行了调查。 7月15日,记者来到了山西介休市义安村,当记者找到这块农田时,一年前还长着麦子的麦地,已经被两米多高的围墙围了个严严实实。绕过围墙后,记者看到昔日的麦田里,施工的现场一片火热。沙堆、土堆、钢铁、铁轨、工程设施,还有随处可见的忙碌的施工人员,记者在现场粗略地数了一下,工地上大概有四五十人在同时开工。工程车也不时地在工地里穿梭。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一片就是轧钢厂,那一片是制氧厂。”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下着雨,时间已接近中午,但是现场的施工人员丝毫没有停工休息的迹象。 施工人员说,“下大雨也不停下来休息,公司催得不行,要马上就要干出来,这个干了两个来月了,没有停过工。” 这个工程是山西安泰集团公司的工程。一年前可以强行占地,一年后又可以在强占的土地上顺利开工,大家不仅发出这样的疑问,安泰集团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呢?记者登陆安泰集团的网站,查看了了一下这家公司的信息。山西安泰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是2003年2月12日上市的。公司在1983年创立于山西省介休市义安村,当时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焦炭,是山西省三大龙头焦化企业之一,也是国际焦炭市场的重要供应商。公司目前的总资产达到20多亿元,这几年的发展,公司由最初的焦化厂拓展为包括焦化厂、水泥厂、火电厂、钢厂等多家分公司在内的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也有单一的焦碳,发展为今天的煤炭洗选、焦炭、生铁、水泥、电力等的生产销售。公司董事长李安民就是义安村的村民,在山西,他被称为“焦炭大王”,并获得过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称号。 安泰集团是山西有名的大企业,集团董事长李安民是山西有名的企业家,义安村的村民面对这样的对手,他们能够要回他们的土地吗? 安泰集团占用了义安村211户村民388.4亩土地之后,尽管安泰集团的董事长李安民也是义安村的村民们,但211户村民并没有买这个焦炭大王的帐,2003年8月,一纸诉状,义安村村民把安泰集团告上了法庭。 安泰公司占用义安村土地的事情追本溯源,要从一年前的一份土地合同说起,这份土地合同是2003年3月1日,由山西安泰集团和义安村原村委会负责人温学悌私下签定的。合同约定,义安村388、4亩农田交给安泰集团使用,安泰集团给原村委会9万多元的土地使用费,每亩地每年一定的补偿后,安泰集团在这块地上建设电厂和炼钢厂,使用期限为70年。但是,这份合同,当时并没有经过村民们的同意。安泰集团强占农田的事情发生之后。村民们分别向介休市、晋中市和山西省三级国土部门进行了举报。 2003年5月2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宣布,这是一起非法占用耕地的案件,责令晋中市国土局对安泰公司进行处理。随后,晋中市国土局做出了“停工,罚款并办理合法手续”的处理意见。安泰公司在缴纳了120.57万元的罚款之后,并没有返还村民们的耕地。停工的处罚仅仅维持了几个月,农田里的工地继续施工建设了。 政府的处罚,丝毫没有对安泰集团起到作用。执法如此松懈,村民们认为当地国土部门的行政存在不作为。2003年8月15日,义安村村委会以介休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安泰公司作为第三人被告上法庭。2004年2月23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原告义安村村委会胜诉。认定介休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责令被告介休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情到这里已经应该告一段落了,村民们的官司打了,法院的判决书也下达生效了,但这一切都没有能够阻止安泰集团在388亩农田里施工的进度。一家企业,可以强占农田,可以置法院的判决不顾,安泰集团的行为着实让大家吃了一惊。记者到安泰集团进行了询问。 7月18日下午,当记者刚刚走进安泰集团的大门,向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采访时,警卫进行了阻拦。记者被告知,公司高层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都不在,就在记者和警卫商谈的过程中,安泰集团的副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同时从楼道里走了出来。安泰集团总办主任郭彪告诉记者,“你不是想要问地的事情吗?到介休市政府了解。” 那么一家民营公司的事情,怎么让政府来回答呢?郭彪表示,“我们内部的事情,不想让你们采访,就是这样,不愿意告诉你行吗?就是不愿意,你没有资格,问我土地的事情。” 安泰集团为什么要强占农民的农田呢?记者询问了公司的负责人。安泰集团孙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找市委市政府吧,市委市政府很清楚。” 当记者念出安泰集团孙副总经理职务和姓氏的一瞬间,他迅速地把胸牌翻了过去,把胸牌的正面遮盖了起来。一家民营公司跟市政府有什么关系呢?孙副总经理说,“怎么没有关系呢?关系太大了。” 安泰集团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不愿意透露半点消息,不允许记者采访,不允许记者进入厂区拍摄,事情的背后到底有什么蹊跷呢?我们记者在义安村的村民中,继续进行了解。但现在村民们谈起这件事情,态度却变得颇为冷淡。村民们抱怨,自去年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很多媒体都报道过,可占地的事情不仅没见解决,农田里的厂房倒是越建越多。义安村村委会和村民们要求安泰集团拆除违法建筑,返还村民们的耕地,恢复耕地的要求,到今天也没有实现。更让村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村民胜诉的判决书时,安泰集团强占的农田,竟摇身一变,穿上了合法的外衣。 为什么安泰集团不愿意就土地的事情接受记者的采访呢?公司的负责人,为什么又口口声声说,让记者去找政府呢?这起土地案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事情呢?记者找到了这块土地的审批单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在安泰集团非法占用土地一案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承认,义安村这388、4亩土地是水浇地。但是,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这380多亩地究竟是不是基本农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的征用,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如果是基本农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也没有权利审批安泰集团的这批用地。为了了解真实的情况,记者赶到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马保光表示,“当时非法建设是肯定的,当时我们也通报了。” 马保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的局长,专门负责山西省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也是安泰集团非法占地事件的调查组成员。那么安泰集团到底有没有使用基本农田呢?马保光说,“安泰是一分都没有基本农田。” 马局长的话,是不是真的呢?记者再次来到被占用的土地前,寻找基本农田的标志。在现场记者看到,义安村这个388、4亩土地上,“双千亩全固定喷灌区”的牌子还高高的挂着。说明这里是具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与这片地紧紧相连的土地上,也就是在安泰公司新建的钢厂旁边,农田里的这块石碑上还清清楚楚地刻着几行大字:“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介休市人民政府1996年制”。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从那个烟囱到那个北面, 这总共是我们村的100多亩基本农田,从2002年秋季,就被山西安泰集团,强行给占用了,修建了这个铁厂,冶炼厂和烧碱厂。” 1996年就立碑确定的基本农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马局长却认为安泰集团没有占用一分基本农田。这不由得让人对国土部门的决定产生了怀疑,马局长向记者解释,对于安泰集团占地的事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还是处理过的。2003年5月26日,省厅还向下属的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过一份函件,要求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安泰集团非法占地的行为。并且,这起案件省国土资源厅还把它作为2003年山西省四起土地违法案件之首进行了全省通报。 但时隔五个多月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却推翻了自己的决定。就在村民们打官司的过程中,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安泰公司非法用地补办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这两份函件是2003年1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允许安泰公司使用义安村土地的批复。既然已经认定了占用土地违法在先,却还补办合法的手续,对于省国土资源厅出尔反尔的行政行为,马局长到是解释得很轻松。马保光告诉记者,“咱们中国,非法占地80%以上,都补办了手续了,补办了手续了,就变合法了,这个司空见惯。” 而原告义安村村委会的代理律师李飞则认为,“补办手续那正是一个笑话,从法律规定就没有,补办手续这么一个规定。” 马保光表示,“补办手续,也不是一宗两宗的,每一次大的清查,都是以补办手续而告终。” 李飞则认为,“前一个行为的违法还没有解决,你再来一个补办,本身你就没有法律根据,我们能不能把它看作是进一步的违法呢? 好好的农田被强占,本就是违法,被强占去的土地,最后竟被国土部门办理了合法的手续。山西省的国土部门难道也置法律于不顾吗?马局长没有回答记者关于法律的提问,388、4土地的这个结果,局长马保光倒认为,这反映的是老实人吃亏的道理。马保光说,“我看法就是不合理,为什么叫老实人吃亏呢?不合理就是开始未批先占违法了,到最后交的有关税费比人家那个按规矩、按法律,按法规办事交的税费还要低,这就不合理嘛。” 马保光解释,安泰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既不能租用集体的土地,也不能占用土地,只能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等市场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从市场上购得土地,必须一次性付清土地款,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如果采取未批先占的做法,可以按年份支付补偿,支付的压力就会大幅降低。胆子大的坏处,和得到好处相比,还是划算的。 马局长还向记者介绍,安泰集团的胆子大,还不止这些,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11月作出的批复中,388、4亩土地是分拆成两部分审批的。同一天的时间里,安泰集团以建造电厂和水泥会转炉节能窑工程的两个名义,把388亩农田被分成两块地以两个连续的文号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了审批。这一点,马局长替安泰集团进行了解释。马保光告诉记者,“在一块土地上,批了两个项目,实质的问题就是化整为零,化整为零就是,在一块地上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上的一块土地,而且这个被批准对象又是安泰集团,主体,法人是一个,你不能把一个项目,做两种地批,但是一块地两个项目,就是各批各的,你这是个商店,你这儿经营就批给你了,我这是个学校,就要批给我,如果把几个同时分开上报, 用不着省里批,地区市里就可以批了,如果我们这样下去的话,我们究竟是去,打击这个非法的占地呢?还是保护了非法的占地呢?” 马局长的这番解释,这次又是不是真的呢?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判决书给了答案,法院明确认定,土地部门对安泰公司的占地申请审批呈报手续,不足以证实已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完备了用地批准手续。意思就是说国土资源厅的审批是错误和无效的。要求介休市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这个消息,马局长颇为恼火。马保光说,“既然进行了处罚,既然这边把有关资料报上去了,法院还判人家违法,那要是我的话,我绝对不甘休,我要告法院去,我要起诉去。” 安泰公司强占农田的事情,法院判定了。国土资源厅补办的土地使用手续,也被法院依照法律否定了。但非法占用耕地的方便之门始终是敞开的,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何替违法企业补办用地手续。为何在安泰集团强占农田这件事情上,会作出前后不同的判断呢?这些问题,在采访中,记者也询问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马保光局长。局长的一席话,或许也是这些问题的答案。马保光告诉记者,“第一是政府违法难,体制不顺,你管地,我管你,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政府隶属领导之下,所以你只能按领导的意图行事,你怎么能够查自己的上级呢?政府占三分之一,他们占三分之一,往往他们交织在一起,既是他的违法,又是政府做后台的,有时候有些说情的,真的看谁说情了,如果我的上司,让我怎么干的话,我肯定一般的话,我都按他的指示办了,但是如果我觉得不对的话,我会给他秉公直谏的。”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这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可是,作为一省土地执法的最高权力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却把上级领导的情面凌驾于法院的判决之上。甚至连基本的国土管理原则,也抛之脑后。用这个原则来管理国家的土地,不仅保护不了国土资源,相反,还会助长违法占地的气焰。执法部门,首先要尊重法律,如果连执法部门都违法的话,我们丢失的将不仅仅是义安村388.4亩的土地。 最后,公布一下我们的短信留言号码,13910614001,如果您有什么新闻线索,可以给我们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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