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白领不服交通处罚案宣判法院判决白领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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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0:08 华夏时报 | |||||||||
; 本报记者付中通讯员陈涛报道昨天上午9点,北京某软件公司经理仲先生对海淀交通支队及清河交通队提起的行政诉讼案有了结果。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海淀交通支队清河队的处罚决定,并驳回了仲先生的行政赔偿请求。
今年6月10日上午8点半,仲先生驾车由东向西经过海淀清河上地桥桥底辅路时,在过桥后路口被交警拦截。交警认为仲先生驶入了自行车专用道,属于“前方受阻,借道超车”,罚了仲先生200元。但仲先生始终认为,上地桥桥底辅路口没有标志指明禁止机动车通行,也没有标志指明是自行车专用道。 经过审理,海淀法院认为,路口起点处设置有非机动车标志,其左侧标线为白色实线,设置该白色虚线的意义在于允许机动车在此跨越车行道边缘线后,驶入与之相对的另一条道路,而并非允许机动车在此变换车道后占据该车道行驶。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