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男纳两“老婆” 协议安排同房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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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5: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新闻提纯 一个已婚男人,每周有三晚与原配夫人共度,一晚与“小老婆”同眠;三人和平共处,原配夫妻永不离婚。———这荒诞不经的情节并非出自肥皂剧情,而是广州市某事业单位
为重获自由,男方日前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妻子拿出上述离奇“协议”,反证丈夫有外遇,索赔20万元。前天,这桩离婚奇案在黄埔法院公开审理。庭审后,男方意外地收到了法院送达给他的刑事自诉案传票——女方不堪丈夫与新欢公然同居甚至生子的劣迹,亲自上庭控告丈夫犯下重婚罪。 夫妻妾订协议和平共处 在女主人公李清的眼里,她现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与大多数闹婚外恋的家庭一样,一开始的生活其实也算和美安宁。李清说,自从丈夫王化的工作调动回广州某事业单位后,他就彻底变了。1999年起,王化认识了在某酒家从事服务业的年轻女子宋娜,两人迅速“坠入情网”,先是在黄埔区文冲一带租房同居;2001年2月下旬,趁李清上夜班,王化干脆把宋娜带回了家。 但出于对家庭的眷恋和儿子成长的考虑,李清没有同意丈夫提出的离婚要求,但她对丈夫的不满引起了这个家庭无休止的吵闹。为了维护“一夫二妻”家庭生活的稳定,2001年至2002年期间,王化、宋娜与李清以及王、李夫妻之间多次就三人关系签下协议。 其中,2001年10月,在王、李签字并由王化代宋娜签字的一份《协议》中,三人约定:“宋娜不准以任何方式威逼王化与李清离婚;王化也不准为了要和宋娜结婚威逼与李清离婚”。2002年6月,三人又立下《三人协议书》,约定由王化按照工作生活规律,每周三个晚上在李清处过,一个晚上给宋娜。在这份协议的最后,三人还“展望未来”般约好:“过去已过去,从此以后,互相爱护,互相尊重,相互之间不准谩骂、伤害”;协议由“三人共同执行,共同维护家的安宁”。 有了“协议”保障,王化公然过起“一夫二妻”的生活,一边与宋娜及其女儿共建“三口之家”,一边又与原配夫人和两个儿子过着四口之家的生活。 你诉离婚我反控你重婚 王化为重获自由,日前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前天在法庭上,王化不承认原配夫人李清提出的他与人非法同居和施暴的行为,并坚称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一定要离婚。因双方未能对离婚问题达成调解,法官宣布这桩离婚案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时,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王化和他的代理律师签认庭审笔录后正欲离去,这时法庭走进来另一名书记员,递给王化一张传票说:“由于李清以刑事自诉案控告你触犯了重婚罪,现在请你签收传票。”重婚罪?!王化似乎没听懂,愣在了那里。 原来,在被丈夫起诉离婚后,李清便积极搜集证据,决定自己上庭控告王化重婚,让他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前天上午,李清在黄埔法院顺利立案。妻子拿出上述离奇“协议”,反证丈夫有外遇,索赔20万元。据悉,这桩重婚罪自诉案将于8月份在黄埔法院开审。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