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清查危险品经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6:35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 根据成都市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查处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通知》,今(23)日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如有营业执照、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文件不全、过期等情况,将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同时,工商部门将从今日起,对这类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两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市工商局:12315;市安监局:86511243。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