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投资项目不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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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7:52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7月19日,温家宝总理就此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这项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就是要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自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曾培炎指出,各地在改革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国家鼓励社会投资,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用好投资核准、价格、利率、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全社会投资进行间接调控。 各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决定》中发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