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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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10 河北日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至2007年度对省“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的规定,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对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明、省交通厅厅长焦彦龙进行了述职评议及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明:称职 省交通厅厅长焦彦龙:称职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