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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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0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7月 22日电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指导和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7月19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对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项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干预;就是要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自主投资,自负盈亏,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就是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通过制定发展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批示,部署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培炎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稳妥地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曾培炎强调,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把投资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改革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 是改革投资管理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二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和效率。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要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 四是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投资与建设的市场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