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最大一起制贩毒品案宣判多名台湾毒枭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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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长沙7月22日电】(陈澎梁建军)日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制贩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多名台湾毒枭因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冒名陈清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技术人员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流窜至大陆与沿海,和内地的毒贩相互勾
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按照被告人各自具体实施的一个或多个犯罪行为,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选择确定罪名分别进行定罪处罚,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福营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