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小区有了物业公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7月21日晚,南京龙苑小区四十多名业主代表召开会议,决定选择苏房城北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至此,本报7月1日报道的《业主委员会,该怎样行使职权》一文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据了解,小区业委会于7月19日进行了无记名投票,9位委员中有8人赞同选择苏房城北物业公司,7月21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也通过了这个方案。业委会主任丁立华女士介绍,在经
龙苑小区长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一事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小区业主周心慧来信表示,业主委员会必须加强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精神,学习物业管理知识,掌握为业主服务的本领,接受业主监督,让业主满意。业委会主任丁立华指出,委员们的素质还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据介绍,近半个月来,业主委员会从业主利益的大局考虑,积极与街道党工委、社委会、党支部等各方配合,最终在选择物业公司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据了解,针对频繁开会议而不决的问题,龙苑小区业委会还于7月17日通过了业委会议事规则,规定任何重大议题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如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则须书面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不能因为主要负责人不在场而不召开会议或不认真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凡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出席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业委会。(吴剑飞杨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