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十部门联建扶贫帮困救助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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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39 扬子晚报 |
本报徐州7月22日电 徐州市总工会、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0部门最近联合出台文件,建立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 实施医疗帮困救助机制。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患病就医,医院将免收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减免30%%,患病住院的诊疗费、床位费减半收取。 实施教育帮困救助机制。对特困职工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免收其学杂费,义务阶段以外的公办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以上。 实施住房帮困救助机制。对特困职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通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廉租房)以及贷款贴息等方式实施救助,确保特困职工有房住。 实施就业帮困救助机制。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凡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应以吸纳特困职工为主,并重点安排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困职工及子女、配偶,停产、半停产、限产企业,安排部分职工复工时,应优先安排特困职工。 实施工资监控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要设立企业欠薪举报电话,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 实施生活帮困救助机制。建立和完善特困职工档案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申报、逐个审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据悉,为方便管理和真正落实救助机制,所有特困职工享受的免收、免交等优惠金额将全部记录在特困职工证“享受特殊照顾记录”栏。同时,凡持有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也同时享受对城市低保对象的所有优惠政策。(徐承德肖昌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