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婚外恋”要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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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05 现代快报 | |||||||||
据《武汉晨报》报道7月20日,记者在《枝江市国税局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中看到,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层以上干部如果出现“工作作风不检点”等12个问题中任何一个的,就要引咎辞职,此举引来争议。明令禁止干部“婚外恋” 枝江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杨子发介绍,枝江国税局的这一规定,是把“婚外恋”定义为“生活作风不检点”,而具体解释为“与自己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两性关系”。
枝江市国税局局长梁本元接受采访时称,生活作风虽然是道德范畴内的事情,但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也算是一种问题”。梁本元称,将生活作风作为一个考核干部的标准,并不是说枝江国税局这个问题很严重。 据介绍,该规定早在2003年1月就开始实行,至今该局没有一个干部因为出现“婚外恋”等生活作风问题而引咎辞职。据称,该局“现在家属对干部出门在外特别放心”。多数人表示支持 杨子发介绍,在得知国税局对中层以上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进行考评后,他在枝江市民中做了一个随机的问卷调查,结果9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赞成国税局这一规定。 赞成和支持的市民认为,“婚外恋”已突破一般人的道德底线,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上更应高标准、严要求。 枝江市妇联副主席姚芳则向记者表示,从保护妇女权益角度来说,自然是很支持国税局的这一规定。枝江市法院副院长邓家元认为,将道德规范要求引入到管理规范中,对于规范干部的行为、端正干部的形象有积极意义。因此,国税局要求出现“婚外恋”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并无不可。有人认为过于苛刻 在枝江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杨子发的民意调查中,有3位市民认为,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任免领导干部的依据,是不是有点苛刻? 枝江市某化工公司两名职工则称,生活作风问题是私人的事情,如果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任免领导干部的依据,不是很合适。 枝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吴国勇表示,枝江市国税局的人事是由宜昌市国税局管,不归组织部管,所以不好议论这一举措。但他称,枝江市委组织部不会这样去考核干部。界定是否“出轨”有点难 采访中,枝江市不少机关单位领导对如何操作这一规定表示疑惑。 枝江市妇联副主席姚芳认为,一般情况下,干部家属是不会把配偶出现“婚外恋”的情况告诉单位的。而知情人一般也不会对这种事情进行举报,更不会出来作证。那么作为组织,怎么知道干部是否有“婚外恋”呢?“这一举措以后效果怎么样、能起多大作用就不好说了。” 枝江市国税局局长梁本元坦言,界定干部是否有生活作风问题,操作起来确实比较难。但是,如果因为生活作风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比如被公安机关查获等,证据应该是十分明显的。因此,梁本元认为,将生活作风问题明确为考核干部的标准之一,还是能起到警戒作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