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贝氏体钢总厂安全卫生协议保职工安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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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河北唐山市贝氏体钢总厂是胥各庄镇的一家集体企业,该企业工会除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外,还于今年初签订了另一份单项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以契约形式把劳动保护工作固定下来,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 据悉,贝氏体钢总厂的《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共有22项内容。文本对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规定得非常详细具体。
该厂质检处化验室女工李杰不久前刚生下一个健康的小宝宝,而李杰正是这份专项协议签订后的受益者之一。企业在得知她已经怀孕的消息后,立即给她调换了工作岗位,到办公室负责文件和材料整理工作。因为按照《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上第十二条规定,女工怀孕期间,除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毒害作业。 《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的签订,也使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比如,协议书签订不久,企业就作出决定,炼钢厂天车起吊后,拉钢包的平车不得在下面停留等决定,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介绍,贝氏体钢总厂自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签订后,安全隐患率同比下降50%,几个月来,企业无死亡无重伤事故,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厂内交通事故。(河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