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收银机 店家拒不提供消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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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2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物价部门表示:清单可手写或打印 违反规定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在餐厅就餐后要求获得结算清单,却被店家以没有电脑收银机、无法打印为由拒绝。昨天,徐汇区范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在位于陕西南路上的“久岛咖啡”消费时的遭遇。
7月20日晚,范小姐一行六人在陕西南路106号“久岛咖啡”用餐后结账时,范小姐要求提供结算清单,却被服务员拒绝。据该店经理唐小姐解释,咖啡馆开张数月,没有使用电脑收银机,账单金额由人工计算,有关设备正在调试阶段,目前无法提供结算清单。 “没有电脑收银机就不能提供结算清单?”范小姐对此表示异议。 据了解,根据《关于本市餐饮业切实做好提供消费结算清单等项工作》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本市餐饮业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服务结算清单,清单上应写明品名、数量、单位、折扣及合计金额。结算单上需标明消费日期、时间和投诉电话。 市物价检查所表示,商家没有电脑打印设备,可以通过手写单据提供清单。不提供的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结算清单消费者可以带走。” 据悉,消费清单已被列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范围,有关部门将对违规企业实施处罚。消费者如拿不到详细清单,可拨打12358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