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助学贷款利息国家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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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3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证实,出台5年的中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今秋将“大变脸”,各项主要政策将作调整,届时新入学的大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上将获得更多实惠,同时对还款行为的约束也更为严格。 新政策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贷款政策更实惠
国家负担在校期间利息 据了解,原规定整个贷款合同期间不论学生毕业与否,国家财政均给予贴息50%。而新政策将按照“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由国家负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利息,大学生毕业参加工作有一定经济实力后取消贴息。这样更为合理,同时也大大减轻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还贷年限延长2年 原规定要求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而很多学生刚毕业时并无偿还能力,因此造成还款违约。新政策改为贷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一到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第二学士学位生和研究生也可贷款 贷款范围有所扩大,新政策规定除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外,今后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贷款。还款约束更有效 全国自1999年实施助学贷款工作以来,由于借贷学生违约率较高,陆续有银行因难以承担过大的风险而开始对高校助学贷款叫停,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救急钱”——国家助学贷款走入了申贷两难的困境。因此,建立更有效的还款约束机制,预防贷款违约,是此次新政策的一大重点。 欠款超1年上“黑名单” 连续拖欠贷款超过1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学生将上“黑名单”,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贷款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在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5家银行可办助学贷款 据了解,目前在我省,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以及兴业银行均有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其他股份制银行暂时还没有涉足。(来源:谢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