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伏高压电击残少年 三审败诉惊动高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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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35 新华网 | |||||||||
22日下午,河南省长葛县农民冯俊业在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元的陪同下,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取了一份调解书和一张40万元的现金支票,加上前期已经获赔的49957.53元,冯俊业的儿子冯超共得到河南省开封市电业局给付的人民币449957.53元。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侵权损害赔偿案,终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下,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5年前,年仅15岁的冯超在租住的房子里被高压电击中,全身80%的面积烧伤。此案经
记者连线冯超讲述悲惨经历22日下午3时,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冯超,此时他还不知道审理的结果。当得知又得到40万元补偿金时,冯超显得很兴奋。他说,几年的努力总算没白费。因为家里穷,到现在连空调都没装,每天只靠一台旧电扇降温,而这两天开封的天气又特别热,他因为烧伤后不能排汗,感觉十分痛苦,疤痕痒得难受,他甚至会用锥子扎。现在好了,终于可以装一台空调了。借来的账可以还掉了,他也可以继续就医了。冯超想通过《城市快报》向天津的律师和最高院的法官们表示感谢。 电话里,冯超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悲惨经历。 冯超家租住的是一所二层小楼,二楼外有一个走廊,接近走廊的上方有一条东西走向的110千伏高压线。1999年7月21日下午1时许,就在走廊上,冯超被高压线对地放电烧伤,经法医鉴定为三级伤残。 由于烧伤,冯超的膝关节和肘关节都不能自由活动了,下巴和胸部粘在了一起,常人看来非常自然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会令小冯超痛不欲生。冯超在医院住了160天,大小手术做了10几次,花了医疗费近4万元,仍没有治好。大夫说,如果继续治疗,至少还要30万元费用,冯超不得不提前出院。(来源:城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