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重大灾情7小时内上报 缓报瞒报者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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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46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23日消息:昨天结束的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提出:灾情统计上报要及时、准确,灾害救助要规范、迅速。 据人民日报消息,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重大灾情发生后7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民政部,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要及时、准确、客观。对不及时报灾或瞒报、虚报灾情的人员和事件要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灾后24小时把各项灾民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截至目前,全国因灾倒塌房屋28.5万间,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抓紧时间对需要恢复重建的房屋作出重建规划,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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