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回欠薪400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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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56 武汉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刘光菊 通讯员张承光)记者昨从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底以来,我市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126万元,已清偿4081.5万元,清偿比例为98.92%,其中2003年度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750.75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 去年底,针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普遍的现象,我市启动“清欠风暴”。全市共清理拖欠工程款项目1416个,拖欠工程款总额34.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款拖欠21.4
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曙光要求,2005年春节前,必须基本建立工资逐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制度,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对2004年1月1日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给予严厉处罚。 企业恶意拖欠么办?多部门设“卡”断其财路 企业若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昨日,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表示,今后多个管理部门将联合设置“关卡”,阻止拖欠工资的企业进入新的工程项目,断其财路。 据悉,对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责任人,管理部门除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外,还将联合采取多项措施对其进行惩处:立项审批部门对其申请新开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对申请新开项目不予发放规划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不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资质年审时不予通过;同时,房产管理部门对将投入使用的房产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建委还将严格新开工程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结算审查、竣工验收、资质年审等。具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责任人,新开项目报建时需提供无拖欠证据或还款协议书,未能提供还款协议书的,不得进入新项目的招标活动,不发送施工许可证。 给农民工提个醒:及时签合同及时举报 因缺乏用工证据,增加追讨难度,是清欠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在此,给农民工提个醒: 一、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一些用工单位因不愁工源,往往有意回避签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因此,农民工无论如何也要与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订下来。 二、要学会及时举报。民工解决劳动纠纷,最简便的途径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每到一地工作,先要把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记下来,遇到劳动纠纷,只要举报属实,就能得到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