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福利院儿童可望“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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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25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辽宁省目前正着手制定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可望于年底前正式出台。 届时,辽宁省福利院里的孤残儿童将有九成“回归”家庭,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享受到家庭温暖。这是记者7月22日从辽宁省 民政厅获悉的。 辽宁省现有19家负责收养儿童的福利机构,约收养1600多名孤残儿童。为了让福利院里的孩子更多地获得家庭 的关爱,我省正酝酿有关福利院孤残儿童“回家”的措施,即除
据省民政厅有关部门介绍,“寄养家庭”与福利院之间要签订协议。寄养之前,福利院将在媒体上打出附有孩子照片 的公告,有意接受寄养的家庭可以申报。考虑到“寄养家庭”的经济负担,国家将拨付一部分款项给“寄养家庭”,专门用于 寄养孩子的日常开支。目前,此项工作的试点已经在部分城市展开。(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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