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夜市要变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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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32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柳村报道开封夜市因其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饮食文化早已成为我市一张令人骄傲的城市名片。为了创“三城”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昨日原则通过了《开封市夜市管理暂行办法》,准备对夜市实施“变脸术”,使其更加富有魅力及品位。 一家主办 多方管理
此前我市经市政府批准的17家夜市分属多家开办。原则通过的《开封市夜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夜市开办者是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公用、城建、环卫、卫生等部门依本部门职责各自承担管理职能。各区区政府对本辖区夜市管理负总责。夜市收费实行一费制,统一收费。 统一上市、撤市时间 《办法》规定,经营者按规定时间上市、撤市。上市时间为行政单位下午下班时间以后顺延30分钟,不准提前上市。撤市时间4~10月为次日1:00,11月~次年3月为24:00,不得拖延。《办法》规定,经营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衣帽统一、整洁;餐具统一消毒,不能统一消毒的餐具实行净碗上市,严禁在市场内刷洗;夜市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保洁人员,确保场地清洁卫生。 统一餐车制作标准 《办法》规定,餐车和烧烤车辆采用全套不锈钢制品,按统一规格制作,使用液化气灶具和无烟烧烤,减少烟尘污染。餐桌为长方形不锈钢面高桌,餐椅为乳白色圆凳。《办法》还对招牌、防风雨棚、食品陈列柜的制作作了详细规定。 坚决取缔非法夜市 目前的17家合法夜市是占道经营,卫生、交通问题仍不少。《办法》规定,这些夜市争取3年逐步实现退路进市、退路进厅。市政府不再批准设立占道经营的夜市。对未经批准的夜市,由各区区政府负责,城管、工商、公安配合坚决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