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售房者索赔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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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51 每日新报 | |||||||||
强降雨造成小区惟一出入口积水致救护车无法进入张家民王祺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王祺】男子贾某肾衰竭病发后,拨打120呼叫救护车。但当救护车赶到时,因贾某所居住小区的惟一出口———一个涵洞由于持续降雨,无法通行。当救护人员翻墙进入贾某居住小区后,贾某已身亡。贾某的家属认为,小区的销售商出售不能保障正常出入的商品房,应对贾某死亡负有直接责任,故向该公司索赔损失95320元。昨天
法院查明, 2003年 10月12日上午9时许,正值雨天,是时贾某因身有疾病,遂告诉其子贾某某欲在小区内寻找出租车拉其去医院。当其发现必经的涵洞内有积存的雨水无法通行时,随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救护车接报后行至涵洞时,亦因该涵洞积水过多不能进入住宅小区。于是救护车改道进入另一小区,由救护人员越过围墙进入了贾某所在小区。当救护人员对贾某进行救护时,发现其已死亡。2003年10月 13日,医院出具医学证明书载明,贾某死亡原因为肾衰竭。 贾某的妻子、儿子、母亲经与某置业公司交涉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原告表示,被告售房时应当保障居民正常出入,被告开发的小区仅留一个涵洞作惟一出口,不能保障居民生命安全,使原告亲属贾某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造成死亡。被告出售不能保障正常出入的商品房对贾某死亡负有直接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故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95320元。被告辩称,2003年 10月12日的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降水量为30年来同期所罕见的,属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被告不存在过错。被告对贾某的死亡表示深切同情,但事发当时原告并没有向公司物业求助,所以贾某病情的延误也是由原告过错造成的。但被告愿意一次性给付原告抚慰金3000元。 法院认为,原告居住小区的外涵洞,因降雨积水造成了医疗机构的120救护车不能通行,推延了对贾某的抢救时间,并非被告原因所致。鉴于此,贾某死亡与被告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不应承担责任。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主张,法院予以驳回。至于被告自愿一次性给付原告3000元抚慰金,并无不妥,法院予以准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