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老板扮“婚托”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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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56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婚介所老板亲自披挂上阵当“婚托”,诈骗应征者的钱财。日前,石市某婚介所法人代表贾某被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6000元。 2004年2月份,秦皇岛抚宁县农民王某从电台上得知石市某婚介所的电话,就致电该所,希望征婚。经过几次联系,4月20日,王某被告知有了符合条件的人,是唐山人,请马上过来。4月23日,王某见到了婚介所为其介绍的对象,为此王某交了100元报名费。因相不中
在审讯中民警发现,“唐山人”原名贾某,40余岁,其真实身份是该婚介所的法人代表。她曾在山东某媒体和我省某电台发布征婚广告多次,并多次扮演“婚托”骗取对方的钱财。民警发现,贾某以想和对方处对象为借口,通过买衣物、索要定亲礼、见面礼等诈骗财物。贾某自称,为了不让对方识破,她甚至和征婚者过夜。 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贾某发布虚假征婚广告,并冒充征婚者骗取现金359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贾某归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判处其罚金6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