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弹”炸了亿万富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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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1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警方15小时破案 经过警方15小时连续作战,昨日凌晨2时许该案告破,初查涉案凶手为峨边县宜坪乡农民张明春。因“明达”修电站工程公路采沙需占用张的采沙厂,张与峨边县政协副主席、“明达”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就补偿问题发生纠纷未得到解决,遂采用自杀式爆炸方式引爆自制爆炸装置,与葛同归于尽。 总经理办公室发生爆炸 事故地点位于峨边县新街61号,爆炸发生在二楼的明达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据离事故现场20米远的“天地音像”老板廖国群介绍,当时是上午大约10时许,她坐在店铺门口,忽然听到“咚”的一声闷响,“随后我就看到一个女的从大门里跑出来,拦了一辆三轮车,口中说着,‘快去医院,快去医院’,我看到她满脸是血,脸上被炸了几个洞。因为当时许多警察在不远处宣传反假币,他们听到爆炸声后,全都跑了过来,很快就封锁了现场”。据记者后来了解,受伤的女子名叫葛秀萍,是明达公司的财务人员。据记者了解,爆炸发生后,共有5名伤者被送到医院,其中包括4名明达公司员工和1名当时在街上玩耍的3岁小孩。 凶手遗书写了30多页 乐山警方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遗书上写明:因与明达公司在河滩地采沙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矛盾激化,故采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拼死了断。但为什么会产生纠纷,矛盾为什么激化,警方没有过多的透露。 据悉,遗书写了30多页。张春明在遗书上写道,他在几年前办了个采沙场,在县水利局花了5000元办了张采沙证,又贷了3万多元才把采沙场办起来。后来,明达开始在这里修电站,把他的采沙场给占了,明达只赔付了4000多元。他多次找明达公司及县上有关部门,没有能得到及时解决。最后,与明达老总的部下(同时也是葛君明的亲戚)协商,同意赔付给张春明1万多元,但必须要葛签字。张曾找葛多次未果。为了讨要这1万多元,他曾向葛下过跪。 新闻背景 据了解,明达公司是一家新型民营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化工、冶金产品生产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是乐山市重点民营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达到1.2亿元。 明达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今年40多岁,是峨边县政协副主席,有两个女儿,本人在当地威望极高,也极其有钱,为峨边县众所周知的“首富”,当地老百姓对他的描述是“为人非常谦和,对人很好,没有一点大老板的架子”。但不知道为什么会遭此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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