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狂敛财物43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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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日上午10时,原阜阳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夫妇案在阜阳市中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张华琪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21.73万余元,美元15485元。同案犯张华琪之妻姚舒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1956年10月出生的张华琪由原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开始仕途,事发前一路春风:
庭审查明,张华琪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0多次收受他人款物总价值人民币2074080元,美元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利益,构成受贿罪。1999年8月,被告人张华琪与颍上县教委人员去北京联系教育项目,将教委人员交给他的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礼品,返回阜阳后分送他人,至今未归还此款,构成贪污罪。 同时,被告人张华琪夫妇尚有人民币2093290元和13485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姚舒玲在张华琪受贿过程中,参与了部分款物的接收,起到了帮助受贿作用,构成受贿罪从犯。 宣判后,张华琪、姚舒玲当庭表示上诉。 (刘稳梧 余育章)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