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我们的利益申报为何形同虚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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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2:11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吴龙贵 据《青年参考》报道,2002年7月,香港特区政府实行高官问责制以来,每年都公布政府高官的私产,由政务司专门负责登记。譬如特首董建华的清单中,连一包花生米都不放过。从这两年的实施情况来看,问责制利益申报制度在遏制官员的腐败,使官员财产透明化,高官接受公众的监督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实际上内地早就实行了类似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但据专家分析,内地的这项制度一直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在反腐斗争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表现在:第一,此项制度的实施与所要达成的目标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联系,谁会把自己的非法收入申报上去呢?第二,这个制度所界定的“收入”实际上并没有申报的必要,因为这个范围的任何一项收入,从理论上以及程序上讲都是可以做到有案可查的。 不难看出,造成利益申报制有名无实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原初制度设计上的严重缺陷。一项制度的出台,应该带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为达到目标,应进行充分的考证和严密的可行性研究。倘若这些工作没有做好,很容易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和事实上的不可行,最终效果可想而知。一项有名无实的制度,不仅对于制定者来说是一种悲哀,更大问题还在于它不但不会遏制犯罪,可能还会掩盖一些事实。一定程度上说,有名无实不如无名无实。 设计的不周全之外,缺少良好的事后监督机制和事实审查,也是造成我们申报制度有名无实的重要原因。据纪检官员介绍:收入申报报上来就行了,我们只是做一下备案,没有人去核实。只做备案,不去核实,岂不就让这项制度流于一纸空文?事实证明,再健全的制度,如果缺少监督和审核,也难保在长期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质。 更值得人们质疑的是,这样一项有名无实的制度,居然从1995年存续至今。是管理上出现真空,还是相关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因为失职没有注意到呢?这都是值得深思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