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厅转发“三不”禁令规范独立学院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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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3:02 中原新闻网 | |||||||||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讯(记者 党晓梅) 省教育厅昨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规范独立学院招生。 各地和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也不得跨越隶属关系划转或调整招生。
规范独立学院招生,独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法规,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招生,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凡未经教育部确认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民办机制举办的各类二级办学机构今年一律不得招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