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企市场准入可享外商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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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3:04 中原新闻网 | |||||||||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讯(记者 栾姗) 昨日,记者从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后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都应该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种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由于市场体系发展还很不充分,目前我省存在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复杂,投资周期长,国家投资项目浪费较多等问题。
本着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今后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大幅度拓宽非公有制企业投资领域。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都应该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种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企业投资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今后,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 为防止取消审批后出现管理的脱节和真空,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出现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将主要通过市场的办法进行引导。对无生产许可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企业,将依法淘汰和关闭。 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独立审贷,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工商管理、海关、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都要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限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