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式启用 70多万居民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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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8:45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吴兢今天从公安部获悉,社会广泛关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目前已正式启用,已有73.5万居民领取并开始使用。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29日,换发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上海市、浙江省湖州市、广东省深圳市是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北京、天津、浙江省台州市随后启动。在换发工作中,五省市公安机关不断推
该负责人强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国家依法发给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情况下,可以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但必须先出示执法证件;公民在警察依法查验身份证时,应当积极配合并接受查验。此外,除了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公民居民身份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