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玉林特大贩婴案终审宣判2主犯死刑4主犯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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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5:4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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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7月23日电】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7月2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全国的“3·17”特大贩婴案作出终审判决。52名参与贩卖婴儿的罪犯中,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主犯辛丽芳、周秋枚、胡冬梅、陈善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团伙共贩卖婴儿118名。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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