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盐贩运久禁不绝 产盐大省百姓吃不上放心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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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9:05 东方网 | ||||||||||
我国一直实行食盐专营制度,政府通过对食用盐“加碘”来消除碘缺乏危害。现在市场上所说的“私盐”,主要是指那些未加碘的盐或是冒充食用盐的工业盐。 不法分子充当食盐销售的工业盐,氯化钠含量只有50%,也没有按照规定加碘。人体缺碘,除了会患上俗称“大脖子病”的甲状腺肿大外,还会造成新生儿脑损伤和婴幼儿智力低下。非法商贩当作食用盐贩卖的钾肥厂尾料,含有亚硝酸钠、砷、碳酸钠等有害物质,如果长期食用,可能导致慢性中毒以及智力下降,严重的可致人死亡。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工业盐价格每吨要比食盐低500元至700元,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将工业盐充当食盐。不法分子手中的工业盐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从盐湖边偷偷开采;通过不正当手段购买钾肥尾料。 青海省盐湖资源丰富,仅柴达木盆地就有30多个盐湖,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丰富的盐湖资源成了非法盐贩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宝藏”。非法盐贩只要拥有一辆拖拉机,就可以往返于盐湖之上,偷采原盐。一些钾肥生产企业对生产尾料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尾料流向社会,而尾料的色泽和食盐相差无几,很难区别,于是被不法分子当作食盐销售。 近些年,青海省贩卖私盐现象愈演愈烈。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省共查处制贩私盐案件800多起,查获各类私盐5000多吨。今年前5个月,青海省盐管部门就查获了70多吨冒充食盐销售的工业盐。 打击私盐缺乏手段 首先,青海省基层盐政执法主体不明。青海省盐务管理局是经青海省政府授权的盐行业的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在各州(地区)、县都设有盐务分局或盐务管理办公室。但只有省盐务管理局实现了政企分开,而其他州(地区)、县的盐务管理部门既承担着执法的职责,又是经营主体,其实是政企不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允许执法。但是在青海省,80%以上的县盐政都由企业来执法,造成执法主体不明,执法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其次,青海省盐业管理部门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稽查办公经费。青海省有着12万平方公里的盐湖,许多地方有盐却没有管盐的人。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只有5名稽查人员,而全省大部分县都没有专门的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大都是盐业公司的兼职人员,每个县只有一两名。如此单薄的稽查力量,打击私盐谈何容易。到目前为止,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只有办公经费,却没有稽查经费,而在各州(地区)、县,盐务管理部门的办公经费则全部依靠经营收入。 第三,盐业管理立法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段晓昆说,青海省作为盐业大省,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出台的《盐业管理条例》时间较早,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亟待出台一部具有青海特色、更具可操作性的盐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同时,盐业管理需要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动,仅靠盐业管理部门则很难进行。青海省这几年查获的800多起案件中,仅有1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他不法分子都逃之夭夭。 村民们算的一笔账 村民们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盐贩子卖的盐0.5公斤只要6角钱,而大商店里卖的加碘盐0.5公斤要1.2元,中间差价达6角钱。一个人一年要吃6公斤盐,以一家四口人计算,买盐贩子的盐一年可节约28.8元。平安县是贫困县,几十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数字。每年秋季农民准备腌制腊货时,盐贩子们用车将盐拉到村子里,送货上门,25公斤的一袋私盐换一袋粮食。这给手头没有现金的村民带来了方便,因此他们就从盐贩子手中购买私盐。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丁志勇说:“我省的食盐定价首先由盐业公司提出建议,然后由价格部门审批。按说,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食盐定价应该召开听证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开展。” 谁为农民碘知识缺乏补课 记者在平安县等地农村采访时,群众普遍认为,没有经过加工和加碘的盐吃起来原汁原味,“大颗粒的盐吃起来口感好”,他们世世代代都爱吃这种盐,加过碘的盐腌菜容易烂。 平安县卫生局问卷调查表明,在农牧区,53.8%的家庭主妇缺乏碘缺乏病的防治知识,几乎所有的农牧民群众对假冒碘盐无辨别能力。章平局长分析认为,青海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由于经济发展落后等各方面的原因,文盲、半文盲比较多,碘知识普及率低,大多数农牧区群众认识不到碘缺乏的危害,使私盐在农牧区有了广阔的市场。 章平说:“当前,我们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受资金制约,另一方面还流于形式,产生不了宣传效果。有时所谓的宣传,就是印发资料给农户,很多农民斗大的字不识几个,给了他们也没用。甚至出现一种怪现象,越是不识字的,越是多要宣传单,原来他们用来当卷烟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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