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锅炉爆炸事件又出新闻 砸伤脑袋路人要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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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9:13 新华网 | |||||||||
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首钢大院土锅炉爆炸事件又出新闻。一位爆炸时正经过院外的外地商贩,因被爆炸锅炉崩起的砖头砸成颅脑损伤,把首钢建设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和首钢建设集团起诉到石景山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94万余元。上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去年11月29日媒体报道,28日傍晚6时15分,北京首钢一建三分公司厂房大院内的一
此次起诉的原告是年仅18岁的湖北来京务工人员小王。他说,他来京后一直在石景山区天圣发市场干个体。2003年11月28日晚6点20分左右,他下班后走到古城南路首钢建设集团第三建筑分公司东院墙外时,突然被从院里飞出的一块砖头砸中后脑右侧,造成当场昏迷,经医院检查为颅脑损伤,昏迷了25天后才苏醒。此后共住院53天,花费医疗费等7万多元。伤愈后经法医鉴定为三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劳动能力全部丧失。后来小王得知造成这次意外事故是因为首钢建设集团三建分公司院内土锅炉突然爆炸,爆炸冲击波炸起的砖头把自己砸伤。小王认为两被告对自己的被砸伤负有直接责任。 而在庭审中首钢建设集团三建分公司和首钢建设集团却提出,出事的大院他们早就出租给第三人,后第三人又进行转租,出事锅炉与首钢两企业并无直接关系。他们请求追加锅炉的所有者为被告。 此案还有待进一步审理。(文/李罡 胡浩立)(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