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外汇买卖8月1日起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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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0:24 新桂网 | |||||||||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张建平)为适应外汇买卖集中平盘系统投产后的业务变化,进一步明确银行与个人外汇买卖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国工商银行制定了“个人外汇买卖章程”(以下简称新章程),并将从8月1日起开始生效。 据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章程修改了原先有关规定中工商银行与客户之间责任和义务的约定。若客户不愿接受新章程,可在8月1日前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终止个人外
新章程生效后,原工商银行“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章程”及“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协议书”同时废止;工商银行不再与客户签署“个人即期实盘外汇买卖协议书”。 工商银行各地分行还制定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操作指南。客户如需了解详情,可阅读所在开户地分行的有关公告或咨询当地的“955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