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特大贩婴案贩婴118名2主犯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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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05 黑龙江日报 | |||||||||
23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全国的“3·17”特大贩婴案作出终审判决。52名罪犯共贩卖婴儿118名,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主犯辛丽芳、周秋枚、胡冬梅、陈善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警方全力出击,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区)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新华社电) (生活报) 作者:黄安做客本报臭贬娱乐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