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亿万富豪被害案 主凶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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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杭州7月23日专电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一审宣判浙江省乐清亿万富豪周祖豹遇害案及附带民事诉讼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其中7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多元。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杨金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坚、屠金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 2003年2月12日,杨金富、朱智金、余存军等雇人开车,在浙江省乐清市蒲歧镇北门村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