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向“特权车”开刀 对其可进行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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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36 东北新闻网 | |||||||||
“行车走路行使特权看似小事,实则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我们要求民警要像遵守‘五条禁令’一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昨天,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白月先表示,辽宁公安将向“特权车”宣战! 省公安厅决定,今年7、8两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对公安警用车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督察。同时,一场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公安开“特权车”现象的专项行
整顿警用和“辽O”牌照车辆 从现在起到年底,省厅还将对全省公安、政法等部门“辽O”牌照车辆和警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是对驾驶警车、公安专段号牌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尤其是不按规定行驶、闯信号、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和警报器、单线逆行、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在用警用车辆无牌无证或牌证不全的,挂套、挪用警车或公安专段号牌的,将挂有警车或公安专用号牌的车辆外借、转卖给非公安政法机关或个人的,违反规定喷涂警车标志、非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等也是督察重要内容。 对政府其他部门借用“辽O”公安号牌的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除正常处罚外,第一次通报到其所在单位,第二次将收回号牌不再让该单位使用“辽O”公安号牌。对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单位,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外,其所在地区、所在部门今后办理警车、公安专段号将被严格控制。 严禁五种警车使用行为 结合公安部“五大禁令”,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杜绝五种不但违反交通法而且涉嫌违纪的行为。若有违反,将遭到严厉查处。 一、不准在非公务情况下,将警车停放在酒店、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不准违反规定安装警灯和警报器。 三、各级公安机关正式民警和在编职工开车时,不准不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所开车型必须与驾驶证和准驾车型相符。 四、不准民警以警察身份拒绝或要求减免交警、督察人员的检查、纠正和处罚。 五、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民警驾驶民用号牌车辆时,不准把带有公安特征的铭牌或标识摆放在挡风玻璃处。 清理不具备开警车资格人员 另外,对公安系统内不具备驾驶警用车辆资格的驾驶人员将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顿。今后,再发现公安机关车辆耍特权、违法行驶的,督察和交警部门将坚决执行抄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公安机关驾驶员违章,罚款必须由被处罚人员本人支付,所在单位不得为其核销。公安内部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第一次通报所在单位,第二次要全省通报批评。 省公安厅方面要求,全体民警和职工、特别是驾驶员要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对全省公安机关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法”的相关配套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考试不合格,一律不准再驾驶公安车辆。 警用车辆违章将被曝光 按照省公安厅部署,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将成为开“特权车”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设点督察与流动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开“特权车”行为突出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现场督察力度。 白月先表示,对督察中发现的警用车辆违法行为,公安厅督察部门将及时移交到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予以曝光。 全省公开举报电话:(024)86910009,对举报者有关部门将给予适当奖励。 ( 华商晨报 冯勇) | |||||||||